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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也称头脑激荡法,是影视广告创意人使用最多的创意方法。靠集体动脑互相启发,互相碰撞产生创意的一种创作方法。以动脑会议的形式,与会人员通常几人或10人左右,相互探讨争论,相互激活相法,共同产生构思并进行取舍,然后再将想法向更高层次和境界推动的工作状态。这一方法是1938年由BBDO影视广告公司副总裁阿历克斯 奥斯本首创,头脑风暴法也存在各种问题,它被人们批评的焦点是它阻碍了具有锐意创造性方案人员的天赋,因为它在会议上不能点评或反驳其它创意人员的构思,使得有独创见解的文案人员去迎合其他创造力差的成员提出的构思。无论怎样,几十年来这种方法为世界各地影视广告公司普遍采用并沿用至今,头脑风暴法最大限度地激活了创意小组成员思考的连锁反应,像打乒乓球一样,你来我往,激励人人自由发挥,并使创意源源不断的发展下去,这个方法产生出来的构思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可以得到几何级数的开发,是产生妙创意的基础。其核心是,使人的大脑处于一种自由的气氛中,把想象力激发到最活跃兴奋的状态,始终围绕特定问题,让与会人员提出尽可能多的想法再进行筛选。
笔记法
创意的灵感,往往得益于平时各种知识的日积月累,得益于对生活细节的以及各种素材的收集,笔记本就是鼓励创意人员随手携带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把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看到、听到、想到的所有有价值的东西一一记录下来,包括读书、看报、阅览杂志看到有趣的短文、幽默小故事、文学作品中的精彩片段,都记录或剪贴下来,特别是头脑中思想火花的闪现,随时随地用精简的文字或图画记录下产生的灵感。这些零零散散的记录一经再加工有时就可能成为优秀创意的导火线或本身就是一个极妙的创意。作为创意人员如果不提倡笔记法,许多精彩意念就会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经常用笔记本记下的各种内容可能相互间毫无联系,但它有助于创意人员打开思路,使思维活跃。我们常说“创意就在你身边”就是这个道理。
图示联想法
影视广告创意人员在思考时常用的一种方法,他们用图角化的方式把原本杂乱无章的各种想法画出来,一边考虑一边画图,随着思路画下去,联想也因此展开,直到找出一个好的点,并将这个好的点子放大和具体化,可能就会想出一个好创意,这种联想是围绕着产品从多方面展开的。如下所示:产品—产品外形—产品的性格—同类竞争产品—中文名的含义—外文名的谐音—色彩—产品功能—产品自身特性与人们消费习惯—与之相吻合的象征物—产品的使用者—使用方法—产品给人的印象(品位)—产品技术含量—价格优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