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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 realization of virtual creative space
常常有人问我:“你觉得自已做的最好的是哪一支广告?”通常我会先扮作思考三秒钟,然后回答以上那句话:“我觉得广告只有有效与无效,没有好与不好之说,到现在我还未听过客户投诉”。因为你自己觉得非常好的不一定所有人都觉得好,所有人都觉得好可能我又觉得非常不好。创意的好坏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大家要知道广告创意是有目的性的,不管是商业目的或非商业目的,广告创意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一种技巧、也是一种说服方法,最终的评判是在于效果。
我认为,创意效果可分两种:一种是可量化的,比如销售、市场份额、收视率等等;一种是无形的,或是很难量化的如品牌偏好,品牌忠诚度等等。起码,有一部分是可以把它测量出来的,或是广告主、广告客户、和广告公司千方百计要把它测量出来的(不然怎么跟各方交待)。
很多人说广告是艺术,也是科学。另外一种说法是广告不是纯艺术,也不是纯科学。如果我是广告客户,我才不管它是科学还是艺术,更不管它是“好”艺术还是“好”科学,只要能达到商业目标就是“有效”的广告概念。但如果我是一个刚入行的创意人,我会觉得广告是艺术,因为我还没学到科学的部分,所以拚命做好“我的艺术”。如果我是一个广告公司客户部的主管,那广告创意是要很科学,因为我不懂艺术部分,所以请给我又“好”又“有效”的科学数据。如果我是一个看广告的消费者,我也不管你艺术不是科学,喜欢就什么都行!
消费者的判断,才是最终的判决。但是,中国有十多亿的消费者,你不可能每人都去做调研——“深圳市XX区二楼的这位王大妈,你觉得这个广告好不好?”难道我要问十多亿次这样的问题来找出结果么?不过,直到今天,市场调研仍是相对比较关键的方法,虽然结果并非百份百准确,用来 做个参考还算可以,但客户们如果沉迷调研数字,便有点过为,因为以我多年观察,市场上的胜利决定,常常来源于决策者敏锐的商业直觉,而非一大堆分析数据!